广西大学体育学院
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办法
一、体育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执行,具体文献来源:
教育部高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76-84.
二、体育学院专业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字[2005]1号)的文件精神,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动态评价、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各类质量标准为依据,以各种评价为手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把教学管理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活动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和权限而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努力实现质量评价的全面性、全员性和全过程性。
2. 目标
以育人观念的转变为先导,以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为重点,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和教学激励机制为主线,着眼和服务于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我院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全面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从而使学院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推动学院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不断深化。
3. 基本原则
(1)全面监控的原则
监控须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采用科学监控手段,积极鼓励所有师生及其他人员参与教学监控。
(3)权威性原则
首先,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设立专门的质量评价体系。其次,质量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使质量评价充分发挥导向性的作用,真正激发各级领导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另外,注重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布的慎重性和不可更改性,实行“教学质量评价”一票否决制,使评价结果与学院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教师的职称评定、业务晋升等挂钩。
(4) 科学性原则
影响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的因素有很多,而且有些是很难用数据和量化指标来衡量的。因此,在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上应注重科学性,在制定监控与评价具体指标时我们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使精确量化与模糊量化互补,并采用多渠道监控与评价的方法。
(5) 简易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注重其可操作性,删繁就简,化难为易,既体现全面监控思想,又满足经济适用、便于操作的要求,保证体系主干清晰,程序简单,实施容易。
(6) 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为中心的原则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全部教学监控工作的重点。
(二) 教学质量监控基本内容
1. 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进行评价
主要评价学院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计划制订是否科学,专业培养目标、招生、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市场需求。
2. 对各学院的专业教改、教研等工作进行评价
主要评价学院的教改措施是否得力,办学条件是否得到改善,同时考核和评价其教研论文等情况。
3. 对各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进行监控与评价
如有无教学事故与差错,教学资料是否完备,教学组织与安排是否合理等。主要测评学院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和教学质量。
4. 对实验室开发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监控评价
主要监控、评价各学院实验室的管理,实验室的开发与建设,实验开出率,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有关实践教学的质量。
5. 对学生的监控与评价
如学生学习状态、学风等情况的监控与评价。
(三)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机构组成
1.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教务处、学院教学督导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为院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机构。学院根据院教学质量监控规定,并根据院教学委员会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并开展日常教学监控工作。
2.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员。督导员由教务处选聘离退休教授、副教授担任。督导员代表学院进行日常教学巡视考查工作,对学院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有关信息向教务处反馈。督导员按《广西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开展工作。
3. 学院设立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聘任,每专业每年级聘1人为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负责向教务处及时提供教与学两方面的相关信息,以便于优良教风与学风得到发扬,教与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各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秘书为成员,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根据学院开展的学生评教和督导员评教、评学信息,在本学院范围内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学院也可在离退休教师中聘任本学院教学督导员,开展本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四) 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1. 集中监控和日常监控相结合
集中监控主要包括:第一,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检查;第二,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期中进行集中教学检查,以监控和评价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等;第三,期末及年终考核。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对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检查其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日常监控主要包括:教务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对全院和学院教学过程、教学组织、教学纪律等日常工作和质量进行的不定时监控。
以上两种方式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监控,对于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并责成有关学院会同下属系(教研室)及时解决,确保教学质量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为学院教学管理改革的决策提供主要依据。
2.常设机构监控和相关部门的监控相结合
常设机构指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务处、院教学督导组、学生信息员及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等常设监控组织及机构,这是实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主要方面。
相关职能部门监控与评价包括:学院及其主要有关职能部门和学生,在期末和年终考核时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打分。如组织做好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的测评工作,以便能较真实地获得评价结果。
3. 定性监控与评价和定量监控与评价相结合
定性监控是指通过专门机构及相关部门监控与评价得到的有关信息,它是一种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但结论比较模糊的监控与评价信息。为了体现监控与评价的可比性,同时实行定量监控。学院将通过对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技能、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抽查,测试学生的实践能力等。
4. 校外监控与评价和院内监控与评价相结合
院内监控与评价包括以上内容。校外监控与评价包括:由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统考、检查、评估;学生就业率;各专业的新生报考和入学报到率等。以此测评各院(系)的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质量,学生能力、水平等是否符合培养目标和要求,从而达到对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目的。
5. 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
自评是指各学院对本部门教学质量进行的评价。互评是指各部门或老师与学生之间相互无记名投票评价打分,以测评对方的工作(学习)态度、工作(学习)效果等。